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更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0-11-16 10:22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厘清权力清单。组织协调民政、农业等部门结合职能及乡街实际,突出社会救助、“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事项,梳理编制基层“小微权利”清单、运行流程图32项。在充分运用公开栏、明白卡(册)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健全透明公开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废、改、立、释等情况,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改革监督机制。整合村(居)监督力量,加强乡街、村(居)纪检监督队伍建设,由村(居)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小微权力”公开监督工作。构建网络监督责任体系,完善村(居)群众监督、乡街纪(工)监督、区直管理部门监管的网络监督体系。推行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乡街纪(工)委每月听取村(居)“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监督工作,村(居)每半年向乡街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严格责任落实。乡街是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责任主体,区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区纪委监委落实监督专责。从民主决策、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入手,逐个核对“小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小微工程”专项治理。突出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化工作,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问责,对监督不力的部门和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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