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蚌埠市特优类、一类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09:03 来源:蚌埠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教体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公布<蚌埠市特优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办法>的通知》(蚌教〔202065)和《关于印发<蚌埠市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办法>的通知》(蚌教〔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评估认定,市委教育工委第 39次会议研究同意,认定张公山第一幼儿园友谊花都分园、怀远县第三幼儿园、怀远县双桥集镇幼儿园、怀远县永平幼儿园、五河县新城实验幼儿园孙坪分园 5所幼儿园为蚌埠市特优类幼儿园。

认定龙子湖区和顺名都幼儿园、龙子湖区皖红启飞幼儿园、蚌山区戴湖桃李园幼儿园、张公山第一幼儿园和顺分园、淮上区碧桂园幼儿园、蚌埠高新实验第一幼儿园、经开区恒大御景湾幼儿园、经开区琥珀幼儿园、怀远县河溜镇幼儿园、五河县新城实验幼儿园西凌分园、固镇县实验幼儿园恒大分园、固镇县仲兴乡中心幼儿园、固镇县韬林浍河欣城幼儿园 13所幼儿园为蚌埠市一类幼儿园。

希望获得本次认定的蚌埠市特优类、一类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充分发挥市特优类、一类幼儿园品牌示范作用,为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而不懈努力。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积极改善所辖幼儿园办园条件,优化办园环境,稳定师资队伍,加大业务指导,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蚌埠市教育局   

2023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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