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
1.哪些房屋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答:本市2014年12月31日前(含)合法建成的城镇住宅房屋可以申请补贴。此次补贴只针对住宅房屋,不包括非住宅。
2.房屋的权利证明包括哪些?
答: 城镇住房: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协议。申请人申请时,须输入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购买商品房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须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须上传拆迁安置协议。
3.如何确定房屋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合法建成?
答: 城镇住房:城镇房屋以房屋竣备时间为准,具体见房屋竣工标牌或工程竣工档案。
二、关于申请人
4.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吗?申请人可以是单位吗?
答: 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如房屋为夫妻共有,但产权证书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应由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贴,且装修人(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房屋产权人作为装修人(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之一的亦可。比如房屋所有权人为甲,其配偶为乙,旧房装修补贴的申请人、购置补贴接收主体、住宅装修备案主体均应为甲。发票抬头、装修合同签订主体为甲或者为甲和乙均可。
5.父母出资为子女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抬头均为父母,是否可以申请?
答: 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住宅装修备案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6.同一人名下有多套房屋是否能就多套房屋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同一人只能就一套房屋申请补贴。
7.同一人就同一套房屋是否可以多次申请?多人是否可以就同一套房屋进行申请?
答: 均不可以。申请人申请后,材料审核通过的,该人及该套房屋不可以再次申请;因填报信息有误,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修改相关信息再次申请。
三、关于装修
8.2024年9月6日之前装修行为已经开始或者装修合同已经签订,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2024年9月6日之前已开始装修或者已签订装修合同,但是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真实发生在2024年9月6日之后的,可以享受补贴。在此之前装修施工或购置物品材料行为已完成的,不得享受补贴。
9.补贴是否一定要等到装修完工后才能申请?
答: 不用,考虑到装修周期一般较长,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只要消费者在装修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完成且已实施装修的,就可以申领补贴。
10.存在违法违规装修的房屋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 不可以。存在如拆改承重结构、建筑主体、增加荷载等违法违规装修记录的房屋不予补贴。
11.装修时未委托装修企业或者委托装修企业实施包清工装修,物品材料款为自购,怎么申请补贴?
答: 提供采购物品材料的发票即可申请。
12.发票开具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 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9月6日之后(含)。
13.补贴物品材料的范围?
答: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材料品类具体如下:
饰面砖(包括墙砖、地砖等)、地板(包括实木、复合、强化地板和踢脚线)、墙板(包括成品木饰面、纤维木饰板、墙咖装饰板等以及其他新型材料)、石材(包括门坎石、窗台板、背景墙、地面等)、集成吊顶、套装门(包括进户门(不含智能门锁)、室内门)、其他门窗(包括移门和铝合金、塑钢门窗以及纱窗等)、整体柜包括各类成品定制柜(含阳台洗衣柜)、现场制作柜体、淋浴房、洁具包括(花洒、水龙头、马桶(不含智能马桶)、浴室柜(盥洗盆)、小便斗、浴缸、拖把池、台盆、台面等)、五金件(包括毛巾架、浴巾杆、手纸盒、置物架等)、开关插座、灯具(不包括智能照明)、面层装饰(包括墙布、墙纸、涂料、油漆、硅藻泥等)、基础服务(包括水电改造、木工、瓦工、墙地面拆除粉刷等基础服务及材料费用)等
不纳入装修补贴范围的物品材料如下:
电器设备、厨房灶具、智能家具洁具、可移动的柜体和家居物品。属于商务部门实施的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消费补贴范围的物品材料,均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14.如何在线上提交物品材料明细?
答: 房屋装修并提交“装修款发票”的,申请时在系统上传购置的品类明细价格。购置物品材料并提交“采购发票”的,申请人按照发票载明的内容品类上传价格。
四、关于发票
15.没有发票,但有支付凭证可申请补贴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答: 不能用支付凭证代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均可。
16.外地装修企业开具的发票有效吗?
答:外地装修企业开具的发票可以用。
17.发票的抬头是房屋坐落可以吗?填报的发票金额是否包括税额?
答:发票的抬头可以是房屋产权人姓名或申请房屋的坐落。填报的发票金额包括税额。
18.房屋装修过程中,没有支付全部装修款,只开具了支付部分的发票,可以申请吗?
答: 可按实际支付且开具的发票申请。
19.同一套房屋装修既有装修款发票又有采购发票是否可以申报?
答: 均可申报。
五、关于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确定
20.补贴上限是多少?
答:每人且每套房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1.补贴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 提交装修款发票的,按照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及基础服务总价的15%计算补贴金额;提交采购发票的,按照发票记载的可补贴物品材料价格的15%计算补贴金额。
22.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款数额、装修款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总价均不一致,如何计算补贴金额?
答: 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款数额应不小于装修款发票金额,且不小于该合同项下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装修款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材料购置总价不一致的,以数额小的金额为基数计算补贴金额。
六、其他
23.补贴申请最迟应在何时提交?
答: 补贴申请最迟应该在2024年12月20日提交,之后不再受理。如国家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以发布的政策结束公告为准。
24.申请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补贴时,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信息;(三)房屋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四)装修内容清单(按品类明细);(五)发票(按品类明细);(六)房屋装修合同;(七)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施工现场照片或完工照片等材料。
25.每一套申请补贴的房屋都会实地核验吗?核验的标准是什么?
答: 通过资料审核的每一套房屋均需线下实地核验。房屋装修的,核验是否已实施装修,未实施装修或者在2024年9月6日前就已经装修完毕的,不予补贴;物品材料采购的,按照材料清单,现场逐一核验,清单上有但现场核验没有或现场没有适量物品的视为未真实购置,不能纳入补贴。
26.材料审核通过后,如何上门实地核验?
答: 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有工作人员与申请人电话联系,通知上门实地核验时间。通知的上门核验时间不合适的,申请人可与工作人员另行约定时间,另行约定时间应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内。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10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
27.实地核验通过后,多长时间补贴可发放到申请人?补贴资金是直接打入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吗?
答: 资金拨付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当地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最迟在今年年底前发放完毕。补贴资金会按程序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银行账户。
28.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
答: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个人或者企业有骗补、套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9. 现场存在违规装修行为,但是接受处理进行整改后,是否符合申领标准?
答: 已发生违规装修行为的,不符合申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