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00:34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三县管理部: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通知自201921日起执行。在20192 1日前已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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