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蚌埠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10:46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5〕327号)要求,做好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内容
  对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蚌埠市个人城镇住房进行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补贴,且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实行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即享受补贴顺序按照系统自动记录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先申请先享受,但因申请人递交资料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又未重新补正齐全的,应当重新申请,重新计算申请先后顺序。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前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时间的房屋所在楼栋上标注的“房屋建筑工程永久性标识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
  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详见附件1)。已列入商务、民政等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程序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位消费者只可申请补贴一套房屋,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本次补贴使用皖事通app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登录物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话说物业)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原则上,申请日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
  申请人应在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进行申请,申请人应为该房屋的产权人。提交补贴资金申请需提供身份证信息、产权人银行账号信息、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信息、购置装修物品和材料的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支付凭证、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请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按照小程序提示完善房屋所在区域、房屋所在小区、装修物品信息、物品材料及对应发票信息、装修开始时间、装修预计结束时间以及要求的其他信息。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收到申请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补贴金额。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7日内补正有关信息重新申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申请补贴的项目汇总,确定补贴金额,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拨付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物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用户上传的证明材料及附件下载存档。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各县区组织人员力量做好补贴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旧房装修资金。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要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申领补贴。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蚌埠市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具体内容

补贴项目

具体包含内容

不包含内容

饰面砖(含石材)

墙面砖、地面砖、大理石、花岗岩、人造石、陶瓷板等

 

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

用于墙面、顶面、地面的材料,如木地板、复合板、密度板,包括踢脚线、石膏线等

护墙板

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

扣板、龙骨等吊顶主体结构

照明、换气、取暖或其他电器

门窗(不含智能门锁)

入户门、室内门、阳台推拉门、窗户、纱窗等,含保证基本功能的门框、门扇、窗框、窗扇、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件(如合页、铰链、基础锁具等)

 

 

智能门锁

 

定制柜

定制的衣柜、橱柜、储物柜等,含柜体、柜门及五金件(如铰链、拉手、导轨等)

 

嵌入或附加电器

墙纸(布)

用于墙面装饰的纸质、织物或塑料材质墙纸(布)

手工壁画

涂料(含油漆)

用于地面、墙面、基层、家具及金属构件表面涂装的材料,如木器漆、乳胶漆、防水涂料

材料粘结剂、腻子、美缝剂



申请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承诺,旧房装修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为首次申领,未享受过其他补贴政策,所申领补贴未用于违规搭建空间装修改造。本次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  期:


补贴申请表

补贴申请人

 

审核状态

 

申请时间

 

申请物品材料总金额(元)

 

预计可补贴金额(元)

 

个人信息

手机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银行卡信息

所属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预留手机号

 

 

 

产权信息

产权人

 

产权类型

 

房屋所在区域

 

房屋所在小区

 

房屋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年份

 

共有情况

 

共有人是否知晓

 

房屋面积(平方米)

 

装修物品信息

物品一

物品材料分类

 

饰面砖(元)

 

板材(元)

 

集成吊顶(元)

 

门窗(元)

 

定制柜(元)

 

墙纸(布)(元)

 

涂料(元)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开具日期

 

开具金额(含税)

 

物品二

……

物品三

……

……

装修信息

装修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预计)

 

               备注:该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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