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你县(区)上报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等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县(区)报送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二、请接到批复后,及时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以短信、宣传册、广播电视、农机化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广泛宣传,抓紧组织实施。及时公布实施方案、咨询电话、补贴程序、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政策性强,各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监管机构,严格按照补贴操作程序要求,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建立“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四、各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每月要进行1次资金结算兑付工作,严禁发生挤兑、挪用和拖延不办等情况。
五、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对当年的补贴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严谨规范。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及时做好全年的工作总结,并于12月1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送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管理科。
特此批复。
附件:
1、五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2、怀远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3、固镇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4、淮上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5、禹会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6、蚌山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7、龙子湖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8、高新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9、经开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1、五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2、怀远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3、固镇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pdf
4、淮上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5、禹会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6、蚌山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及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7、龙子湖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8、高新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9、经开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pdf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蚌埠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