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子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马怀洪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王某某诉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职责一案中出庭应诉,并成功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此案是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从“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出庭、出声、出治、出解”的工作要求,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整体质效。
主动出庭担重任 法治理念践于行
区委副书记、区长马怀洪以身作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原告陈述及质证意见,就房屋征收程序、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问题接受法庭询问,并依据事实与法律,就行政决定的依据及政策背景进行了全面、耐心、清晰的阐释。通过“面对面”的直接沟通,有效纾解了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此举既坚持了依法行政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尊重,真正实现了“告官能见官”“出庭亦发声”的良好效果。
庭后协调解心结 府院联动化矛盾
庭审结束后,马怀洪主动走近原告,耐心听取其关于征收补偿的核心诉求与现实困难,细致记录争议焦点,并表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意倾听每一位群众的声音,也愿意在法律框架内,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从根源化解矛盾,马怀洪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协调工作,明确要求“限期核实数据、厘清政策依据、制定可行性方案”。在法院的指导和推动下,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的妥善化解,生动诠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民呼政应、案结事了”的价值内核。
完善机制固根本 依法行政再提升
在区委副书记、区长马怀洪示范带领下,龙子湖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刚性约束与正向引导,持续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应诉能力。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常态化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积极探索诉前调解、诉中协同、诉后反馈的全链条争议化解模式。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路径,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质效和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将“关键少数”出庭发声的示范效应,有效转化为提升区域整体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治理效能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区域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