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对赵某在辖区一出租民房内储存出售瓶装燃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1月下旬,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在辖区城中村一间无人居住的出租民房内查获储存燃气的钢瓶30余只。因当事人不在查处现场,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赵某为某燃气公司的送气工,其违反所在公司的规定和送气工行为规范,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存放大量瓶装燃气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对赵某进行宣传教育,其本人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考虑到赵某主动投案且未产生违法所得,执法人员遂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
近年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查处非法经营瓶装燃气案件3起。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违规经营燃气等问题,将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燃气安全关乎个人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每一位市民都应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以身试法,共同为平安蚌埠的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