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08:39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龙子湖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要求,区财政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龙子湖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龙子湖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信息发布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本部门上报的所有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严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余条,其中,有政策法规类、业务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涉及本年度政府预算、财政收支、民生工程、各类重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政策解读及日常工作动态等诸多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不收费政策。实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尚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类方面的信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财政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大家在年底年初及月底月初工作较为繁重,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且信息点较多,但依旧不能及时完稿上报,造成大量信息不能及时发布,信息发布量不够均衡的现象。

2、信息公开的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探讨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的范围。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方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考核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度信息工作任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存疑,请与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302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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