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5 15:29 来源: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3040205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春宏为组长,副局长陈海庆、副局长孙璇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各中队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网站、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的信息698条。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2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251条,市容管理方面信息220条,其他信息201条。

2.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新闻发布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蚌埠日报》3篇,《淮河晨刊》15篇,蚌埠电视台播放4篇,蚌埠广播电台播放4篇。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未收到有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力求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质量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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