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12 17:51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对龙子湖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治淮路706号,电话:0552-3040262)。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7年龙子湖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明珠任组长,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信息中心,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常务副区长杨明珠召开全区政务公开推进会议,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全区政务公开水平。


(二)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市政府《蚌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蚌政办〔20172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秘〔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印发《龙子湖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测、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全区7个乡街、23家区直部门信息公开网目录,增设政府重点工作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促发展、金融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强农惠农政策等政府栏目,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类惠民资金的相关政策、发放标准、审批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环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信息的有效发布,强化信息服务功能的同时方便公众监督。

(五)及时解读政策和回应舆情热点。2017年我区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重要活动信息,及时解读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决策。20179月召开了“心系民安居  筑梦龙子湖”新闻发布会和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龙子湖区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二、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7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29家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42条,比去年增加10%。其中,政府办发布信息2583条,比去年增加81%;区直部门发布信息8551条,比去年增加5%;乡镇街发布信息2642条,比去年增加32%。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2017年,全区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65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61条,财政资金信息411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81条,公共服务信息553条,公共监管信息524条,政策解读信息64条,回应关切170

三、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区政府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网公开办理结果。2017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公开发布人大代表建议8件办理结果和政协提案12件办理结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不收费政策,每月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其中5件为网上申请,1件为信件申请),内容涉及经济、住建等方面,全部得以及时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区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七、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市公开办要求,在市公开办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各单位对政府公开工作投入不够,没有有效的把握政府公开工作重点,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其次是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与便捷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的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组织开展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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