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2-23 17:58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2017年龙子湖区安全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举报电话,开辟了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今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际,成立了以袁振标局长为组长、李国奇、李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尹成靓、顾宏达、张家磊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建设依法治“安”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工作措施“三到位”,把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和内部工作流转程序,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充实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并完善充实了本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按照各时间节点将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方面编制成安监局办事公开目录,完成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行为流程图的调整,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有关条文要求,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安全生产的依法监管、依法行政。 

  (三)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认真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公文类、政策法规类、行政执法类及人才工作类等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状况,掌握政策法规动态,监督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了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的阳光运行。 

  (四)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我局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制作版报、宣传标语、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中广泛宣传;利用微信、短信平台等形式,将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及结果“六要素”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在日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检查、监管、宣传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进行深入宣传,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有力地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依法治“安”、构建平安和谐龙子湖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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