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越限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6:46 来源: 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发展局),各县区供电公司,各分 布式光伏发电企业:

近期,我市部分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设置超出国家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用电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为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民生用电安全水平和营商环境,按照《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630日前,完成我市在运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规范设置。其中,380伏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设置范围为353.4-406.6伏,220伏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设置范围为198-235.4伏。后续新增并网的,统一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设置。

二 、工作任务

    ()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电能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负责电能 质量管理的部门及人员,开展电能质量管理、信息采集分析 和自查,确保其出口电压符合规定。各投资主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于2025630日前自行对在运并网点逆变器的电压值进行调整,确保并网点电压合格。整改期限结束后, 由市县供电公司对并网点电压进行核查监测,因整改不到位 造成供电设施和居民电器故障、引发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 ,由光伏投资主体承担相关责任。

    ()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在分布式光伏并网设施建 设完成后,需向市县供电公司提交并网送电验收申请,由市县供电公司验收人员确认并网设备满足国家技术标准,且并 网逆变器电压值满足国家供电电压偏差范围后,同意并网发电。各分布式光伏并网点逆变器电压值不得随意更改,因技术原因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需提前向市县供电公司申请。

    ()市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分布式光伏运行监督管理,通过系统常态化监测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组织专班开展涉网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有无保护装置、保护装置是否投运、是否私自调整逆变器参数、电能质量是否合格、 涉网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的,依规向用户和相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电压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规解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出口电压越限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光伏投资主体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出口电压符合规定;市县 供电公司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

(二)加强协作。光伏投资主体应与供电公司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治理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治理 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供电公司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光伏投资主体宣传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出口电压越限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警示,引导各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

国网蚌埠供电公司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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