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7 09:30来源: 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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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于20219月正式开学,学校占地面积27.84亩,建筑面积17826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拥有200米环形塑胶跑道、室内体育馆、室外笼式篮球场、舞蹈教室、460座多媒体阶梯教室、400平米校园图书馆、2间云机房、2间音乐教室、2间美术教室、2间科学实验、录播教室、书法教室、创客实验室、心理咨询室、校园电视台、6间特色功能室、2700平米的地下停车场、食堂、餐厅,校内办学设施一流。学校远期规划为24个班级,现招收二年级8个教学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单位决算构成

【如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61.1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61.1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12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为新校,收入支出用于人员工资、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39万元,占70.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72万元,占2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3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3.3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39万元,增长1317.4%,主要原因:新建校,收入支出用于新建校、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39万元,增长1317.4%。主要原因新建校,收入支出用于新建校、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09.14万元,占9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万元,占1.4%卫生健康(类)支出0.78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1.83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元小学为新建小学。其中:基本支出113.3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1%,增加教师基础绩效奖励金。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教师文明城市创建奖励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我单位实际发生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9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蚌埠市新元实验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因此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无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因此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单位决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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