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30 10:38  来源:龙子湖区民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工作;审核申报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指导全区优抚工作。

(四)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拨发救灾款物,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城镇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区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核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厅(局)本级决算和厅(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

 

 

 

三、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513.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513.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26.07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2015年非本级拨款收入未纳入决算范围,2016年部门决算将上级部门转入资金纳入预算。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9.6万元,占42.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58.7万元,占57.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7.7万元,占37.5%;项目支出4370.8万元,占6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09.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309.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2.17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各种救助金标准提高。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0.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33万元,降低4.2%。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7%。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6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各种救助金标准提高。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6.8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种救助金标准提高,增加城市低保金。其中基本支出1280.3万元,占40.1%;项目支出1913.5万元,占59.9%。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9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低保金;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2万元,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3%,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71万元,支出决算数位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标准提高;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标注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实际发生帮助困难儿童救助金;老年福利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决算大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其他各项救助标准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实际发生城市低保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5%,主要原因是低保金标准提高;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142.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主要原因是各项救助标准提高;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8.4万元,支出决算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去世一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各项救助标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157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各项救助标准提高。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6万元 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创城经费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8.9万元,本年支出8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款)用于社会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2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33万元;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41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424.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0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2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0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