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低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22 10:41来源: 龙子湖区民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低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2 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水平。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为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

(一). 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力量+社会救助”创新模式,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二是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村)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三是依托乡(街)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基层社工服务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四是全区所有社区(村)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五是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乡(街)、村(社区)两级专兼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业务培训。六是对家庭成员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需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代为提出申请。七是村(社区)要在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向社会长期公示救助情况。八是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申请或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如实向区、乡(街)两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主动回避参与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九是将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乡(街)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要优先提拔重用,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十是制定依法依规履责免责清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的人员免予问责,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二). 不断发展多元救助。一是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二是继续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三是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
3. 打造救助品牌。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一是不断加强综合救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二是要坚持分类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规定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三是加强城乡统筹,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依据龙民(2021)20号文件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688.6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度收入预算68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62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8.88万元,减少5.34%,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减少,占收入100%。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度支出预算688.62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38.88万元,减少5.34%,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66.52万元,占支出预算9.6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622.1万元,占支出预算90.34%,主要用于民生工程项目配套及专项工作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022财政拨款支预算688.6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6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8.6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7万元,占97.48%;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占1.86%。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8.6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减少38.88万元,减少5.34%,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7万元,占97.48%;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占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安排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加12.43%,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62.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1.8%,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1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6.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6万元,增加60.05%,增加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2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万元,减少12.5%,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1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7.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1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2年预算安排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万元,减少3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2年预算安排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加13.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配套资金增加。

1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22年预算安排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2年预算安排4.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万元,增加55.21%,增加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安排8.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92%,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安排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1万元,减少2.49%,减少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2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

(一)人员经费6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工会经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度安排项目支出62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99.8 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各类津补贴等。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6万元,与2021年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无需变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低保”项目

1)项目概述: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90元 /月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困难家庭,给与相应救助。制定完善城乡低保帮扶政策,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动态管理。

2)立项依据:  皖办发(2020)25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蚌民(2021)240号《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评估指标认定办法(试行)》

5)实施周期 :3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69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230万元,2023年安排230万元,2024年安排23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2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低保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840万

 年度资金总额:

280万

     其中:财政拨款

84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80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年度目标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公示公开率

公示公开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标准

≤660元/人

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标准

≤660元/人




经济效益
指标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生活情况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生活情况

持续提升

落实政府关爱困难群众政策

落实政府关爱困难群众政策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

按月上报异动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

按月上报异动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2、“农村特困供养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本辖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经街道审核确认符合享受该项补助的特困人员,给予每月905.8元的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  皖办发(2020)25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 :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蚌民(2021)239号《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5)实施周期 : 三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42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40万元,2023年安排140万元,2024年安排14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特困供养经费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420万

 年度资金总额:

140万

     其中:财政拨款

4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40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年度目标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公示公开率

公示公开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标准

≤905.8元/人

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标准

≤905.8元/人




经济效益
指标

完善特困人员保障制度,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完善特困人员保障制度,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生活情况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生活情况

持续提升

落实政府关爱困难群众政策

落实政府关爱困难群众政策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

按月上报异动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

按月上报异动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3、“临时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  对本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具体的补助标准是当月低保的2-10倍。其中累计自费费用5000元以上不超过10000元按2-3个月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救助金额测算、10000元以上不超过20000元按4-5个月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救助金额测算,20000元以上按6-10个月当期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救助金额测算。

2)立项依据  皖办发(2020)25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 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皖民社救字(2021)77号《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

5)实施周期:三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36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20万元,2023年安排120万元,2024年安排12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的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民政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60万

 年度资金总额:

1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36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年度目标

 

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数量指标

应保尽保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公示公开率

公示公开率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按月支付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按月支付

成本指标

临时救助标准

≤6600

成本指标

临时救助标准

≤6600




经济效益
指标

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提升

经济效益指标

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并提高政策效率

持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并提高政策效率

持续提升

给予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给予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员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低保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_2022-01-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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