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0 16:24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2年9月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水平。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665.7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65.7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8.5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一是各项目资金发放受众不稳定,年累计数据有一定的波动;二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47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35万元,占97.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21万元,占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47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4万元,占4%;项目支出2373.72万元,占9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7.3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17.3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7.7万元,增长250.5%,主要原因:城市低保拨款方式改变,2020年拨付至我单位往来户,2021年拨付至我区财政专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7.7万元,增长250.5%。主要原因城市低保拨款方式改变,2020年拨付至我单位往来户,2021年拨付至我区财政专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0.59万元,占99.3%;卫生健康(类)支出4.04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12.73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城市低保拨款方式改变,2020年拨付至我单位往来户,2021年拨付至我区财政专户。其中:基本支出98.84万元,占4%;项目支出2373.72万元,占96%。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76万元,支出决算为7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低保局新增一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的自然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低保局新增一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低保局新增一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市低保拨款方式改变,2020年拨付至我单位往来户,2021年拨付至我区财政专户。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不稳定性,发放受众不稳定,二是上级补助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年中央,省级及市级拨付该项资金较大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不稳定性,发放受众不稳定,年累计数据有一定的波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不稳定性,发放受众不稳定,年累计数据有一定的波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不稳定性,发放受众不稳定,年累计数据有一定的波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不稳定性,发放受众不稳定,年累计数据有一定的波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人员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16.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今年机构调整由原来的行政单位调整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1个项目,涉及资金671.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农村特困供养”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2021年主要工作预期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区政府目标考核优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在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农村特困供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特困供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8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特制度,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其生存与发展;二是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完善监管措施 加大落实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特困供养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区低保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50

127.2

10

84.80%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50

150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40分)

数量指标

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支付进度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特困对象人均救助标准

≤905.8元/人

≤905.8元/人

10

10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进一步完善特制度,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其生存与发展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

响指标

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完善监管措施 加大落实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城乡特困服务对象满意率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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