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生活无着落人员和孤儿救助工作;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水平。
(三)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研究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指导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登记管理。
(六)负责儿童收养工作,依法登记。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社会组织工作,依法登记,依法管理。
(九)负责行政区划、区域界线及地名管理工作。
(十)做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老年福利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对各类老年福利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指导民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合理使用和管理民政事业费,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建议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发放交由对口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将全区特岗工资发放,公积金缴纳、封存交由对口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办理老年人“银龄安康保险”。
二、单位预算构成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单位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养老服务发展方面:
1. 在发挥社区食堂作用上下功夫。聚焦养老服务中的难点痛点,大力实施“惠老助餐”服务,精心打造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实现助餐服务社区全覆盖。下一步将鼓励社区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发挥社区食堂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的良性循环。
(二)、社区建设服务方面:
在充分发挥智慧社区平台作用上下功夫。2023年,社区建设工作将围绕绘制“智慧社区”服务管理新蓝图和探索“全科社工”服务百姓的新模式,将全科社工+网格管理+智慧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做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化“网格化管理与智慧系统相联系的运行”机制,构建社区治理“一张网”,实现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有效衔接,通过“一体指挥、一网统管、一格共治、一码通办”探索一条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指挥社会治理新路子,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549.3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预算454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49.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4549.3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9.32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731.68万元,增长19.2%,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预算4549.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1.68万元,增长19.2%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534.92万元,占77.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14万元,占 22.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49.3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49.3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49.3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4549.32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32万元,占100%。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9.32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31.68万元,增长19.2%,原因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9.32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3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安排3533.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94.98万元,增长51.1%,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9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66万元,下降71%,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安排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安排2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4.2%,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安排2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9万元,增加30.6%,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8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2万元,下降23%,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万元,减少11%,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3.72万元,公用经费1.2万元。
(一)人员经费353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10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63.3万元,下降31.3%,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养老“助餐工程”建设、各类津补贴等。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养老“助餐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全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为切入点,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到 2023年底,全区基本形成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满足需求、精准高效、共建共享的“城区 15 分钟、县城区 20 分钟”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保障有需求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助餐服务。加快培育和引进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助餐企业,深入推进助餐服务与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叠加融合、协同发展。
(2)立项依据:《蚌养改办(2021)1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2021-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 《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补贴制度(试行)>的通知(盖章版)》
(3)实施主体: 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龙政办[2021]29号《蚌埠市龙子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运营暂行办法》。
(5)实施周期: 3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312.3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 23.06万元,2022年安排104.1万元,2023年安排289.24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10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助餐工程建设及运营补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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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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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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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养老“助餐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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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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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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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12.3万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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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12.3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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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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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1年—2023)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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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城区目前有6个街道27个社区,计划曹山、解放、延安、治淮、东升5个街道每个街道都要建设运营一座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中心食堂。 5个街道下属19个社区每个社区都要免费提供一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助餐点开展助餐服务。 |
各街道要充分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等国有、集体和社会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通过招商引资、公开招标、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机构,鼓励发展有利于老年人就餐服务的公建公营、公建民 营、股份制等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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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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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街道级社区大食堂建设数量 |
5 |
数量指标 |
街道级社区大食堂建设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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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级助餐点建设数量 |
19 |
社区级助餐点建设数量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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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社区大食堂建设面积不少于 |
100平方米 |
质量指标 |
社区大食堂建设面积不少于 |
1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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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食堂运营时间满足 |
1年 |
社区大食堂运营时间满足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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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00%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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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
100% |
成本指标 |
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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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 |
持续提升 |
经济效益 |
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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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
持续提升 |
社会效益 |
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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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服务项目是否造成生态环境影响 |
否 |
生态效益 |
服务项目是否造成生态环境影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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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提高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
持续提升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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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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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民众满意度 |
满意 |
服务对象 |
民众满意度 |
满意 |
2、“高龄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对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具体补助标准: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对本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愿意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增加50元,由100元调整到150元,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对其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2)立项依据:(蚌政〔2021〕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龙民〔2021〕17号《关于印发龙子湖区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等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5)实施周期:三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69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230万元,2023年安排230万元,2024年安排230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2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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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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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龄老人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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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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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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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690万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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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9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2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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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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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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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严格执行高龄补贴制度 目标2:按计划使用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津贴发放 目标3:让老人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爱老敬老尊老的积极氛围 |
目标1:严格执行高龄补贴制度 目标2:按计划使用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津贴发放 目标3:让老人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爱老敬老尊老的积极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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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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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高龄津贴覆盖率 |
100% |
数量指标 |
高龄津贴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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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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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开率 |
100% |
公示公开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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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效率 |
100%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效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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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
30/60/600元/人 |
成本指标 |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
30/60/6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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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为辖区老人提供生活补助,提升老人生活水平 |
持续提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辖区老人提供生活补助,提升老人生活水平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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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待遇对象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社会效益 |
待遇对象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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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关爱老年人政策 |
落实政府关爱老年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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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兜底保障 |
民生工程兜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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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该项目不适用此项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该项目不适用此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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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老年人福利制度建设情况和动态管理 |
健全补贴制度、每月上报异动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老年人福利制度建设情况和动态管理 |
健全补贴制度、每月上报异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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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关爱老年人社会氛围 |
持续提升 |
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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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民众满意度 |
满意 |
服务对象 |
民众满意度 |
满意 |
3、“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经过前期的摸底和走访,我区共有8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达标需进行改造,分别是解放街道建新社区、东风街道勤俭里社区、东风街道国富街社区、曹山街道龙河社区、治淮街道新马路社区、东升街道两站社区、解放街道二刚社区、东风街道东风社区,此项工作已列入我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发〔2018〕30号)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发〔2018〕30号)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3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8个社区的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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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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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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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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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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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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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3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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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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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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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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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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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对辖区内的8个社区办公用房的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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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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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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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社区个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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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范化建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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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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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上级部门考核情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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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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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内完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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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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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支付标准 |
审计报告审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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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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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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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区运转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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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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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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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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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服务项目是否造成生态环境影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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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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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项目是否可持续发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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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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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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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对本辖区内有龙子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2)立项依据:(蚌政〔2021〕9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民政局
(4)实施方案:(龙民〔2021〕18号)关于印发《龙子湖区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三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30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00万元,2023年安排100万元,2024年安排100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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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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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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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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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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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00万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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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0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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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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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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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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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
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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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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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重残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数量指标 |
重残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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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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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开率 |
公示公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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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效率 |
100%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拨付效率 |
资金及时拨付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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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重残护理补贴标准 |
60/人/月 |
成本指标 |
重残护理补贴标准 |
60/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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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帮助改善了重度残疾人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帮助改善了重度残疾人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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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待遇对象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社会效益指标 |
待遇对象生活情况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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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关爱残疾人政策 |
落实政府关爱残疾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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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兜底保障 |
民生工程兜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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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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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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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情况和动态管理 |
健全补贴制度、每月上报异动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情况和动态管理 |
健全补贴制度、每月上报异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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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关爱残疾人社会氛围 |
持续提升 |
营造关爱残疾人社会氛围 |
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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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57%。下降主要原因是工作安排经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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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