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8月11日,市政协围绕“加快构建多元养老体系 努力建设幸福蚌埠”主题,召开十五届二次常委会议暨资政会,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多元养老体系 努力建设幸福蚌埠的建议案》。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认真研究吸纳市政协建议,制定我市构建多元养老体系工作方案。”为提高政策文件制定的时效性、适用性,明确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22〕15号)为依据,统筹整合我市《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形成《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县区、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和建议,共计征求到21条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2022年11月22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11月29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条建议均予以采纳。2023年1月5日,刘冬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3〕9号)。
四、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保障基础,兜住底线。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三是坚持扩大普惠,促进共享。不断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互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减轻负担;五是坚持优化整合,均衡配置。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到2025年,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一)总体结构。《实施方案》共三部分,除第一部分、第三部分总体要求和组织保障外,第二部分主要措施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五个方面23项任务,配套制定《蚌埠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如: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供需对接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和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基本建成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增强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功能;鼓励条件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定期举办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健全多功能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等。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市实际,在《实施方案》中细化增加失能老年人照护、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家庭养老床位等民生实事项目,同时将省级目标进一步明确为我市的具体任务。到2025年底,社区(村)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实现100%,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6062户,培训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不少于8500人次,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50%,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议签订率达100%。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围绕目标做到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激励、加强综合监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重大政策问题,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优化供给结构。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供需对接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和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增强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功能;鼓励条件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三)强化要素支撑。通过加大资金保障、人才队伍、扶持政策、信息化技术等措施,增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能力;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健全多功能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等。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蚌埠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2-371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