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
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生活无着落人员和孤儿救助工作;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水平。
(三)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研究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指导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登记管理。
(六)负责儿童收养工作,依法登记。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社会组织工作,依法登记,依法管理。
(九)负责行政区划、区域界线及地名管理工作。
(十)做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老年福利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对各类老年福利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指导民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合理使用和管理民政事业费,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调整。
1、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救灾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
3、将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4、将大病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
(六)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2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552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2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5528.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8.6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398.5万元,增长7.2%,增长原因主要是民生项目增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同比增加。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552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8.5万元,增长7.2%,增长原因主要是民生项目增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同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64.4万元,占62.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064.3万元,占37.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28.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8.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28.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2.6万元,占99.5%;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0.4%。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8.6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98.5万元,增长7.2%,原因主要是民生项目增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2.6万元,占99.5%;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安排33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3.7万元,下降5.8%,下降原因主要是特岗人员工资调整,划拨至人社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55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6.3万元,增长39.2%,增长原因主要是民生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安排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98.2%,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薪级调整且数量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薪级调整工资调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薪级调整工资调标。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安排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44.4%,增长原因主要是受助对象不稳定,人员增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补助标准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安排2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6万元,降低18.5%,减少原因主要是上级资金投入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安排41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1.3万元,增长36.8%,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民生项目增加,及老年人福利补贴依据上级文件有所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21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7.8万元,增长60.1%,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调整政策补贴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安排26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4.3万元,增长38.7%,增长原因主要是参加人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支出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4%,增长主要原因是受助群众不稳定性。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4年预算安排1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15%,增长主要原因是受助群众不稳定性,救助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有所调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4年预算安排1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10.6%,增长主要原因是受助群众不稳定性,救助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有所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安排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20.2%,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调整工资调标。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安排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3万元,增长37.9%,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调整工资调标。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安排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27.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调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提租补贴进行调标。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1.2万元,公用经费3.2万元。
(一)人员经费34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费用补贴、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206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50.2万元,增长26.7%,增长原因主要是受助群体不稳定,上级救助标准资金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0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0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况: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86元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元,各地补贴发放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3)实施主体:由本人向所属村居提出申请,由所属乡街进行初审后,上报系统区残联、区民政共同审核后区民政局发放。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86元护理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184.3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补贴及时足额打卡发放,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
2.“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底,龙子湖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打造一批“十全社区”,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 更可持续。
(2)立项依据:蚌埠市暖民心行动方案中《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补贴制度(试行)》。
(3)实施主体:项目由龙子湖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乡街参与。民政局提供政策帮扶、资金支持和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环节,乡街落实助餐服务机构建设。
(4)起止时间:根据文件精神,2024年为项目承上启下一年,项目时间为全年。
(5)项目内容:开展助餐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知晓率;对助餐机构标识和硬件社区进行建设和维护;落实助餐机构运营补贴;落实助餐机构助餐补贴;对乡街新建助餐服务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155万元。
(7)绩效目标:维持23年年终38家养老助餐服务机构数量不减;辖区内所有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具备具体法人主体资格,有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老年助餐机构食材采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21〕1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特困人员认定制度。
(2)立项依据。按照蚌埠市民政局印发《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蚌民〔2021〕239号)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6)年度预算安排。222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增减。
(三)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省财政厅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
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2024_残疾人补贴_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184.3 |
2 |
2024_困难群众救助_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
36.0 |
3 |
2024_残疾人补贴_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85 |
4 |
2024_老年人福利补贴 |
210.0 |
5 |
春节慰问经费 |
20.0 |
6 |
低收入家庭老年居家服务补贴 |
39.0 |
7 |
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
24.0 |
8 |
地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
70.0 |
9 |
婚俗改革经费 |
35.0 |
10 |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
17.6 |
11 |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195.0 |
12 |
民政事务所工作经费 |
11.2 |
13 |
全年应急救助资金 |
10.0 |
14 |
三级养老中心建设、运营、奖补经费 |
84.6 |
15 |
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经费 |
91.0 |
16 |
社区民政协理员补贴 |
17.4 |
17 |
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 |
155.0 |
18 |
未保委儿童保护工作项目经费 |
10.0 |
19 |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 |
26.5 |
20 |
养老服务区级配套资金 |
37.7 |
21 |
智慧社区人户数据平台 |
118.5 |
22 |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经费 |
110.0 |
23 |
专项业务费 |
20.0 |
蚌埠市龙子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222 |
2 |
2024_困难群众救助_临时救助 |
60 |
3 |
2024_困难群众救助_最低生活保障 |
80 |
4 |
城乡低保复核入户调查经费 |
5 |
5 |
慈善协会基金、村(社区)救急难基金 |
30 |
6 |
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经费 |
18 |
7 |
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住院护理保险 |
36 |
8 |
专项业务费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