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养老扶持政策
序号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 |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政策名称 |
文号 |
实施部门 |
1 |
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
每张床位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2000元。其中,对50张(含)床位以上且与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和护士签订长期劳务或服务协议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3000元。对被评为省级智慧示范养老机构(养老社区、组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上浮30%。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给予每张床位(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每5平方米折算成一张床位。同时,须与街道或社区签订服务协议,且为有偿使用房屋等硬件设施的机构(组织),方具备申报条件。如是利用街道或社区无偿提供的房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则不具备申报补助条件)一次性建设补助不低于1000元。对被评为省级智慧示范养老机构(养老社区、组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上浮30%。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蚌政办〔2016〕33号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2 |
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营补贴 |
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一年后,按实际入住老人数发放运营补贴。每位老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蚌政办〔2016〕33号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3 |
养老护理员奖补政策 |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学费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与我市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2、在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3、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 (二)申请人申请入职奖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入职养老护理人员男性须在55岁、女性须在50岁以下,且与我市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2、在我市养老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4年以上(含满4年),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3、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 二、补偿标准 (一)学费补偿标准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3000元; 2、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学费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6000元; 已获得前款第1项学费补偿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2项学费补偿时,按照3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入职奖补标准 1、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4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 2、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12000元; 已获得前款第1项入职奖补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2项时,按照9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3、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时符合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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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暂行办法 |
蚌民〔2018〕201号)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