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蚌埠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 蚌埠市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蚌埠市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蚌民[2021]239号) | 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981.5元/人/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关于印发《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33号)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 | 755元/人/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贴)资金 | 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 |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 | 我市价格联动机制以市为单位统一实施,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由价格部门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统计调查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确定,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临时救助资金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 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 | 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相应受困月数(原则上不超过低保标准的10倍)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小额临时救助由乡、街直接受理审批)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 94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审核。 4、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13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 |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94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审核。 4、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13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蚌民(2023)219号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313元/月 | 1、本人向乡、街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复审。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 蚌民生办〔2022〕7号文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 | 龙子湖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30/60/600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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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