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7 16:04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8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起草本区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府行政复议和部门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3、负责全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培训。

4、管理和指导街道、乡()司法所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5、指导、管理和监督辖区内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咨询接待工作,负责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注册、设立登记等工作。

6、指导协调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的业务培训。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司法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0.6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0.6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54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置了监狱戒毒系统远程视频探视终端;二是新建了区法治文化广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6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0.6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0.6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54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置了监狱戒毒系统远程视频探视终端;二是新建了区法治文化广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54万元,增长24.1%。一是按照上级要**置了监狱戒毒系统远程视频探视终端;二是新建了区法治文化广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41.65万元,占92.7%;城乡社区(类)支出18.99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9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部分资金来自上级政法转移资金,不在区级财政预算范围内。其中:基本支出260.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92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精简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资金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资金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此项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万元,此项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此项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此项资金为年内预算外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此项资金为文明创建奖以及创城保证金发放 ,年初未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励金;公用经费22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龙子湖区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龙子湖区司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7万元,比2019年增加48.8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一、按照上级要**置了监狱戒毒系统远程视频探视终端;二、是新建了区法治文化广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龙子湖区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6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经过自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人民调解、警**调、访调对接资金以上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偏离值较大,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有部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另有部分资金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导致资金使用率不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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