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司法局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19 10:38来源: 龙子湖区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6年以来,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按照区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以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法治宣传教育为龙头,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以开创工作新局面为目标,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形式和方法,为建设“美好蚌埠”和“法治、平安、和谐龙子湖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学法用法水平得到新提升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区委、区政府坚持将落实党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区委中心组把宪法、党章党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保证每年组织专题学法活动2次以上。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市讲师团成员到龙子湖区开展法治宣讲,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定龙子湖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法治讲座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宣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五年来,龙子湖区共举办《宪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16场,乡街共举办法治讲座180余场。定期组织全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考核,每年参考率在90%以上,推动全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开展。

聚焦“青少年”,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发挥学校法治宣传阵地主阵地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法治辅导报告会15余场,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5余场。在凤二小建立法治校园示范基地,编印“七五”普法宣传教材《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3000余本,利用“国旗下讲话”,学校“未星电视台”、宣传展板黑板报等多形式营造积极健康校园法治氛围。积极利用第二课堂资源开展普法。借助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作品”比赛等多种形式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精神,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

聚焦“法治乡村”,强化农民学法用法。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治培训工作,五年来,共开展“两委”干部培训  余场,培养“法律明白人”130人,“法治带头人”40人。开展“三下乡”、“法律援助进乡村”、“法治微宣讲”等活动,五年来,共开展以《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50余场。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法治教育,在火车站广场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五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80余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约500余万元。

(二)丰富手段,拓展阵地,推动全民普法跃上新台阶。

拓展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七五”期间积极探索普法新思路。五年来,先后依托金水花园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和和煦幸福城小区,建成2个“龙子湖区法治文化广场”。借助“两站”地区优势,将火车站广场作为农民工返乡宣传维权阵地,坚持每年春运和“12.4”期间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结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社区、学校和公共场所打造了一批农村法律图书角、普法宣传栏和微信群等一系列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加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影响力,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转变普法观念,提升普法实效。开拓普法新思维,拓展普法宣传模式,针对不同人群,定制普法菜单,增强全面普法的互动性与参与度,实现全面普法新时代。五年来,我区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拓展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人大代表进社区”等活动。注重运用“互联网+”,通过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制定“每月一主题”普法活动,编撰《普法简讯》,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节目,扩大普法宣传内涵和影响力,助推新时代法治龙子湖建设。

强化以案释法,推动全程说理式执法。将法治实践与普法有机融合,组织政法干警、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到基层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青少年模拟法庭”,引导群众、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积极运用“警民联调”、“诉前调解”等方式,在调解中宣传普及法律,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组织领导干部深入监狱、戒毒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8156件,调处8156件,调处成功8156件。其中2021年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925件,调处925件,调处成功925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29件,调处26件。7个乡街调委会中,调解员18人,配置专职调解员14人;43个村(居)调委会共有调解员112人。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目前,全区7个 乡(街)、43个村(居)全部成立调解委员会;二是成立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区综治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2021年以来,全区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3起,成功调处129起。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构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潜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各级调解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登记在册。3、调处机制。坚持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4、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5、培训机制。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追究机制。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职责。

三、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截止2021年9月26日,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数117人,其中:管制3人,缓刑10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今年以来共开展委托评估64人次,接收入矫人员74人,解除矫正71人。手机定位95人,占总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的82%,定位效果良好。

(一)推动《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落细落实。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体系,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了村(居)委会协助工作的职责,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成员中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共同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二是在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中增加了一名社区网格员共同承担监管责任,对社区矫正对象有重大家庭变故、经济纠纷、情感纠纷、异常社会交往等及时向司法所报告。三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中必须有居委会人员参与,并出具居委会相关证明情况。四是在居委会中选择责任心强,热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照一帮一的矫正帮教关系,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困难帮扶。五是明确社区管段民警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包保责任人,落实包保制度。

(二)推动《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办法》落细落实。

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和教育监管质量,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一是从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间入手,分为矫正初期、中期和末期,分别开展入矫、常规、解矫教育,确定相应教育内容;二是从裁判内容、风险评估、现实表现、危险性程度等入手,将社区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和普通两个等级,采取不同的管控教育措施,目前,共认定重点管理对象 5人,占全部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4.13%。;三是从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类别、裁判内容、犯罪类型、个体特征4种情形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真正做到因人施矫、科学施矫、精准施矫。

(三)加强疫情期间日常管理及防疫政策宣传。

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动态适时调整社区矫正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开展频率,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在微信群按时签到并发送共享位置,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当前身体状况和疫情情况,保持电话全天通畅,确保无人脱管、漏管。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中开展传疫情防控知识和传染病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每位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接种疫苗,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发动仍未接种疫苗的家人进行疫苗接种。加强外出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如有确需外出的,要做到外出理由充分、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经上级严格审批后方可允许,确保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

(四)推动《安徽省社区矫正矫情分析办法》落细落实。

每月召开矫情分析会议;各司法所所长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逐一汇报了每月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区社区矫正大队队长曹秀军对各所社区矫正矫情进行了分析点评,对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强调,对《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以来基层遇到的情况与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要求疫情期间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权限。区司法局长周如胜强调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风险点认真排查化解,全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四、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我区现共有刑释解教对象268人(其中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8人、解矫70人、必接必送3人),帮教268人,安置234人,吃低保人员7人,帮困10人(23次)。通过远程会见系统,开展亲属会见,截止2021年9月底开展远程探视294次,近五年共计成功开展远程探视472次,努力服务并方便了群众的探视需要。

(一)继续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对回归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对于人户分离的,实行“双列管”制度,以安置帮教对象实际居住地司法所去函与回馈的方法,做到及时衔接,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坚持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每季度跟踪了解一次,加强去向动态管理。有效杜绝脱管和漏管等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帮教政策,不断拓展安置渠道。

注重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与就业渠道,促进他们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社会认可。一是鼓励和帮助他们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二是协助他们承包荒山、果园从事农业生产。

(三)定期开展走访,将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他们的社会危害性,确定帮教等级,加强对他们的沟通和联系,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防止重新犯罪。

    五、拓展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2016以来,龙子湖区法律援助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觉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进法治建设等职能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五年为蚌埠市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组提供法律援助真实案例,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2021年以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5件,完成率74%。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0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4件。接待来访1070人次。开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为龙子湖区开展好“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民生工程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提供法律途径。

1.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特色突出。普遍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做到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2.法援民生工程管理规范。加强办案经费管理,采取把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办法,根据办案效果、办案态度、办案质量等因素,实行奖励或缓发、停发等措施。五年来,上级共拨付法援经费19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105万元,区财政投入了90万元,全部按规定支出,经审计无违纪违规现象。

3.法律援助任务完成良好。五年来,我区共办理各类案件2732件,超额完成法律援助办案工作任务。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352件,民事案件1374件,行政案件6件;律师事务所办理了1914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了416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了402件,已办结案件2560件。

4.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到位。目前,全区已分别在区妇联、残联、总工会、各乡镇街、区法院、区检察院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各站点做到有标牌,有制度、有台账,工作站职责明确,功能作用发挥良好。此外,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安排有专职律师接待咨询;在法院、检察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台,派遣专业律师接待咨询。

5.法律援助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办案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使每个案件从登记到结案,均符合流程的要求。

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以来,龙子湖区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目标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龙子湖,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龙子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龙子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建设等职能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度。近五年以来合法性审查案件数逐年增加,近三年区司法局共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草案60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00件,合法性审查率100%,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全力化解行政争议。2016年以来,民众法治素养快速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逐年增多,尤其自2019年开始,共受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56件,参与诉前、诉中、诉后调解100余次,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3.统筹协调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委理论中心组会议、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近五年来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近两年我局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对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六家单位2019、2020年度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对评查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了进一步“减证便民”,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可承诺证明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再造和数据联通工作,2020年共审查全区21个部门上报的证明事项,最终确定对区民政局等三个部门共计12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21年共审查全区35个部门上报的证明事项,最终确定对区文旅局、民政局、退军局、卫健委四个部门共计5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0年,组织全区197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并组织全区25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2021年组织全区185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并组织全区32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龙子湖区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2019年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失效4件,保留有效的31件;2020年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1件,保留有效的30件;2021年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失效11件,保留有效的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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