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司法局行政处罚事项办理结果说明

发布时间:2025-06-26 11:38 来源: 龙子湖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龙子湖区司法局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故而未产生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相关信息,特此说明。如有疑问,请致电0552-304096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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