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02 15:18来源: 龙子湖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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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接收国库科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的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并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业务。

(三)负责财政工资统发业务。审核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其他各项奖金发放数据,并向统发银行传送工资、津补贴等发放信息。

(四)登记往来资金账务。处理收支结报,登记收支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按期与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五)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按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选择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代理银行协议;办理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六)建设及维护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配合市财政局、软件公司建设和完善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系统管理;监测系统安全;确定与各单位、代理银行网上支付信息交换的范围和方式。

 (七)内部监督检查。制定支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财政支付机构和支付系统内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对资金支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

(八)配合区财政局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合区财政局国库科制定国库收支管理制度,指导乡、街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九)办理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其他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1、完成2020年度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

22020年受理并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申请40871笔。其中财政资金支付31616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付1349笔,往来资金支付7906笔。

32020年共核发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其他各项奖金27994人次。

42020年往来资金账务。处理收支结报,登记收支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按期与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5、维护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配合区财政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

6、辅助全区各部门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业务有困难的单位委派专人指导。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61.4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度收入预算161.4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42万元,增长24.17%,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占收入预算10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度支出预算16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42万元,增长24.17%,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47.42万元,占支出预算91.3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万元,占支出预算8.67%主要用于财政专网使用费用、凭证单据印制费用、财务工作及账务基础规范培训费用的支出。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1.4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4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1.4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105.17万元,占6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占8.77%;医疗卫生支出9.99万元,占6.19%;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占19.89%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31.42万元,增长24.17%,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05.17万元,占6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占8.77%;医疗卫生支出9.99万元,占6.19%;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占19.8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16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42万元,增长24.17%,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14.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14.48%,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9.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6万元,增长15.25%,增长(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2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1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数增加及工资福利增长。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主要包括:提租补贴。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14万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万元。是专项业务费项目:主要用于财政专网使用费用、凭证单据印制费用、财务工作及账务基础规范培训费用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定额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本单位无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0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0万元,2022年安排0万元,2023年安排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龙子湖区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财政支付中心预算公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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