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子湖区区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蚌埠市 | 龙子湖区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蚌埠市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蚌埠市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蚌民[2021]239号) | 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981.5元/人/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关于印发《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33号)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 | 755元/人/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贴)资金 | 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 |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 | 我市价格联动机制以市为单位统一实施,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由价格部门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统计调查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确定,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临时救助资金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 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 | 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相应受困月数(原则上不超过低保标准的10倍)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小额临时救助由乡、街直接受理审批)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600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 94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审核。 4、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1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 |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94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审核。 4、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1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蚌民(2023)219号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313元/月 | 1、本人向乡、街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复审。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0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民政局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 蚌民生办〔2022〕7号文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 | 龙子湖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30/60/600元/月 | 1、本人向社区、村委会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民政审核。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4020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 农机具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 | 到户 | 按照省补贴系统标准自动生成 | 农户带机到农机部门或用手机APP申请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发放 | 3034358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 | 《蚌埠市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自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 | 养殖环节50元/头 | 养殖环节15元/头 | 养殖环节15元/头,屠宰环节880元/头 | 养殖场或者屠宰场进行申报,县区农业部门核验并上报市农业部门,上级拨付补贴资金,县区按照要求配套补助资金,按照规定下发养殖场或屠宰场 | 银行转账 | 按年发放 | 3040149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 每人每年600元 | 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 | 一卡通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304029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 秸秆综合利用 |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秸秆综公利用市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 2.秸秆收储运奖补 3.秸秆综合利用保险补贴 4.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支出 |
1.500吨(含 500吨)以上企业进行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奖补,按照不超过 30元/吨标。 2.秸秆收储运奖补。收储能力达 1000吨(含1000吨)以上标准化秸秆收储 中心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 50万元,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3.秸秆综合利用保险补贴,30%进行补贴,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4.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支出。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每个主体不超过2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蚌埠市展馆的参展企业补助1000-3000元/家、装备展区的参展企业参展费用据实报销,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
1.500吨(含 500吨)以上企业进行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奖补,按照不超过 30元/吨标。 2.秸秆收储运奖补。收储能力达 1000吨(含1000吨)以上标准化秸秆收储 中心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 50万元,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3.秸秆综合利用保险补贴,30%进行补贴,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4.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支出。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每个主体不超过2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蚌埠市展馆的参展企业补助1000-3000元/家、装备展区的参展企业参展费用据实报销,奖补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 转账 | 全年 | 3040149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龙子湖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监测户家庭 | 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 (1)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也可委托该户家庭成员或帮扶联系人,填写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交村(居)委会。(2)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 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监测户家庭。 | 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 | 0552-3034358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皖残联[2024]11号) | 我区持证困难精神残疾人。 | 每人每年1000元。 | 根据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0元和每人每年1500元。 | 1、申请人或监护人向乡街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复审。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发放 | 2062532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蚌残联〔2019〕28号) | 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 残疾人个人创业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阳光大棚等农业设施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 1、本人向乡、街申请。 2、乡街初审。 3、区残联复审。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发放 | 206265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19〕52号 | (一)为区户籍人员。(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三)已购买符合国家 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具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 每人每年260元 | 本人申请,区残联审核、确认。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发放 | 2062651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退军局 | 因公因战伤残人员补助资金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残疾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 | 因战一级 131880元/年; 因公一级 124164元/年; 因病一级 116736元/年; 因战二级 119340元/年; 因公二级 109932元/年; 因病二级 102852元/年; 因战三级 104712元/年; 因公三级 95688元/年; 因病三级 87108元/年; 因战四级 85824元/年; 因公四级 75324元/年; 因病四级 67284元/年; 因战五级 67032元/年; 因公五级 56988元/年; 因病五级 51444元/年; 因战六级 52368元/年; 因公六级 48180元/年; 因病六级 39564元/年; 因战七级 39084元/年; 因公七级 33996元/年; 因战八级 24672元/年; 因公八级 21960元/年; 因战九级 20484元/年; 因公九级 16008元/年; 因战十级 14400元/年; 因公十级 11964元/年。 |
因战一级 131880元/年; 因公一级 124164元/年; 因病一级 116736元/年; 因战二级 119340元/年; 因公二级 109932元/年; 因病二级 102852元/年; 因战三级 104712元/年; 因公三级 95688元/年; 因病三级 87108元/年; 因战四级 85824元/年; 因公四级 75324元/年; 因病四级 67284元/年; 因战五级 67032元/年; 因公五级 56988元/年; 因病五级 51444元/年; 因战六级 52368元/年; 因公六级 48180元/年; 因病六级 39564元/年; 因战七级 39084元/年; 因公七级 33996元/年; 因战八级 24672元/年; 因公八级 21960元/年; 因战九级 20484元/年; 因公九级 16008元/年; 因战十级 14400元/年; 因公十级 11964元/年。 |
材料报送上级,审核批准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0135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退军局 | 优抚定补资金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 | 在乡老复员军人抗战时期 26201元/年; 在乡老复员军人解放时期 25401元/年; 在乡老复员军人建国后 25221元/年;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9888元/年 |
在乡老复员军人抗战时期 26201元/年; 在乡老复员军人解放时期 25401元/年; 在乡老复员军人建国后 25221元/年;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9888元/年 |
材料报送上级,审核批准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0135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退军局 |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参战参试 | 10644元/年 | 10644元/年 | 材料报送上级,审核批准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0135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退军局 | —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年满60岁农村籍老年生活补助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材料报送上级,审核批准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3010135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人社局 |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补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 每人每月123元 | 每人每月12.95元 | 每人每月16.215元 | 每人每月37.835元 | 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 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3075969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人社局 | 城乡居保缴费补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 无 | 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20-100元 | 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3-30元 | 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7-70元 | 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同时计入个人账户。 | 按年度补贴 | 计入基金 | 0552-3075969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财政局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8〕1115号) | 本区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 |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及时发放 | 304061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财政局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及时发放 | 3040613 | |||||
蚌埠市 | 龙子湖区财政局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确定 |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及时发放 | 304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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