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6 16:55来源: 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单位预算

 

 

 

 

 

 

 

 

 

 

 

2023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扩面和征缴稽查

(二)依法查处和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违纪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在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下,承担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三是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深挖扩面潜力,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调度,推行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扎实开展劳动保障各项专项行动。采取主动执法检查和积极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及时立案,从严查处。三是依法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企业特殊工时制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工作,为诉求人答疑解惑;二是认真做好立案受理工作,严格执行案件受理规定,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尽可能做到及时立案;三是切实做好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是发挥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区综治、信访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123.39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预算12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23.3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9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42.41万元,增长52.37%,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预算123.39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42.41万元,增长52.37%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03.39万元,占83.7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万元,16.21%,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财政拨款支预算123.3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3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3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5万元,占84.73%;卫生健康支出6.8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12.04万元,占9.76%。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9万元,比2022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2.41万元,增长52.37%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5万元,占84.73%;卫生健康支出6.8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12.04万元,占9.7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3年预算安排89.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94万元,增长52.5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4万元,增长70.14%,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自然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全区新增加的预算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6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安排8.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4.18%,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增长2.0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19万元,公用经费1.2万元。

(一)人员经费10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福利费

(二)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20万元,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车辆租赁使用费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征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征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主管单位   及代码

龙子湖区人社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上年结转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目标1:保障劳动监察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

目标2:保障劳动仲裁工作开展,维护辖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标3:保障社保征缴工作开展,促进辖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9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2%

养老保险征缴额

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监察程序、要求办理

劳动仲裁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仲裁案件办案程序、要求办理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性

严格按照稽核程序办理

时效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时间

60个工作日,特殊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时间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60日内结束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项目预算数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使用

社会效益指标

辖区劳动关系

持续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使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单位和劳动者用工行为

持续规范

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影响

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满意度

持续提高

公众劳动维权

持续便捷

 

 

2.“征缴监察执法用车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劳动监察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

5)项目内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征缴监察执法用车经费

主管单位   及代码

龙子湖区人社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上年结转

0万元

         其他资金

0万元

年度

目标

目标1: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用车

目标2: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化解矛盾纠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96%

质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监察程序、要求办理

时效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时间

60个工作日,特殊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项目预算数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使用

社会效益指标

辖区劳动关系

持续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使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单位和劳动者用工行为

持续规范

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影响

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为纯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2023年安排了单位运行经费1.2万元,较 2022年无变化,原因主要是工作安排无变化。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表

 劳动仲裁-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_2023-02-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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