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22 09:28来源: 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扩面和征缴稽查

(二)依法查处和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违纪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在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下,承担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其他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三是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四送一服”、“12333宣传”等活动,深挖扩面潜力,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调度,推行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扎实开展劳动保障各项专项行动。采取主动执法检查和积极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及时立案,从严查处。三是依法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企业特殊工时制行政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工作,为诉求人答疑解惑;二是认真做好立案受理工作,严格执行案件受理规定,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尽可能做到及时立案;三是切实做好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是发挥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区综治、信访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80.9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收入预算80.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1年预算减少11.89万元,下降12.80%,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支出预算80.98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11.89万元,下降12.80%,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60.98万元,占支出预算75.3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24.70%,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仲裁及社保征缴专项业务费及公务车辆租赁使用费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财政拨款支预算80.9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9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万元,占79.86%;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12.31万元,占15.20%。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11.89万元,下降12.80%,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万元,占79.86%;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12.31万元,占15.2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2年预算安排58.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70万元,下降8.8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5.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0万元,下降16.0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7.5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安排8.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87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到此科目。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安排3.9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25.9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七、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安排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车辆租赁使用费。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1年预算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征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5)实施周期:该项目属于延续项目,实施周期为长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3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0万元,2023年安排10万元,2024年安排1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的工作。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征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人社局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年度目标

 

 目标1:保障劳动监察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

 目标2:保障劳动仲裁工作开展,维护辖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标3:保障社保征缴工作开展,促进辖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

 

 目标1:保障劳动监察工作开展,强化辖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

 目标2:保障劳动仲裁工作开展,维护辖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标3:保障社保征缴工作开展,促进辖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96%

数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9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2%

养老保险征缴额

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养老保险征缴额

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监察程序、要求办理

质量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监察程序、要求办理

劳动仲裁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仲裁案件办案程序、要求办理

劳动仲裁案件程序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劳动仲裁案件办案程序、要求办理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性

严格按照稽核程序办理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性

严格按照稽核程序办理

时效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时间

60个工作日,特殊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时效指标

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时间

60个工作日,特殊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时间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60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时间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60日内结束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30万元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1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适用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适用

社会效益

指标

辖区劳动关系

持续和谐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辖区劳动关系

持续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适用

生态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使用

本指标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单位和劳动者用工行为

持续规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单位和劳动者用工行为

持续规范

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影响

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

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影响

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满意度

持续提高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劳动监察、仲裁、社保征缴工作的满意度

持续提高

公众劳动维权

持续便捷

公众劳动维权

持续便捷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员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实行单位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2022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表.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