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02 08:44来源: 龙子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扩面和征缴稽查

(二)依法查处和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违纪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在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下,承担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日常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其他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三是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四送一服”、“12333宣传”等活动,深挖扩面潜力,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调度,推行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扎实开展劳动保障各项专项行动。采取主动执法检查和积极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及时立案,从严查处。三是依法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企业特殊工时制行政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工作,为诉求人答疑解惑;二是认真做好立案受理工作,严格执行案件受理规定,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尽可能做到及时立案;三是切实做好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是发挥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区综治、信访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92.8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收入预算92.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预算增加42.93万元,增长85.9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支出预算92.87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42.93万元,增长85.96%,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2.87万元,占支出预算78.4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21.54%,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仲裁及社保征缴专项业务费及公务车辆租赁使用费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财政拨款支预算92.8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8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万元,占76.96%;卫生健康支出4.85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17.82%。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42.93万元,增长85.96%,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万元,占76.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5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17.8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1年预算安排6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09万元,增长45.1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6.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68万元,增长115.7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4.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1万元,增长116.5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11.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2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到此科目。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5.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3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预算新增项目。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等。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车辆租赁使用费。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才持平,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无需调整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蚌埠市龙子湖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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