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蚌埠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蚌(龙)规条〔2018〕3号
地块名称 |
沿淮路南侧、国强路东侧地块规条(具体四至范围见背面附图) | ||||||
用地 情况 |
用地 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约5236㎡(以实测图为准) | ||||
计容用地面积 |
约5236㎡(以实测图为准) |
街头绿地面积 |
| ||||
用地性质 |
商业、商务用地 |
建筑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及附属设施 | ||||
用地使 用强度 |
容 积 率 |
≤3.0 |
套 数 |
—— | |||
建筑密度 |
≤40% |
绿 地 率 |
≥20% | ||||
建筑设 计要求 |
建筑高度 |
不限(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和气象观测点的要求) | |||||
建筑退让 |
建筑退让道路:退交通路:多层、高层≥15米;退沿淮路:多层≥6米,高层≥10米;退国强路:多层≥8米,高层≥10米;建筑退让用地:退南侧用地红线:建筑≥10米;退东侧用地红线:建筑≥7米;并满足距周边建筑消防、日照等规范要求。 | ||||||
围墙退让 |
围墙退让道路:退交通路:≥10米;退沿淮路、国强路:≥3米。 | ||||||
地下室退让 |
退让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不宜小于5米且不小于埋置深度0.7倍。 | ||||||
交通 组织 |
交通出入口 |
机动车:沿淮路、国强路 |
非机动车:沿淮路、国强路、交通路 | ||||
停车数量 |
机动车 |
商业、办公≥2辆/100㎡;其中地面≤10%。 | |||||
非机动车 |
商业、办公≥3辆/100㎡。 | ||||||
配套 设施 |
道路管线 |
所有工程管线一律地下埋设,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 |||||
环卫设施 |
沿路对外公厕一处面积≥60㎡,其余按规范及相关规定配置。 | ||||||
市政公用设施 |
开闭所、配电房、垃圾收集点等按规范及相关规定配置。 | ||||||
公共服务设施 |
配建交通路与沿淮路交叉口绿地公园一处,面积≥650㎡。 | ||||||
城市 设计 要求 |
住宅界面 |
高层建筑界面长度≤60米。(其中主干道和重要水系两侧≤40米) | |||||
商业形式 |
商业采取集中或商业内街形式布置,沿城市主、次干道不得设置沿街商业。 | ||||||
景观要求 |
沿城市道路布局公共空间及建筑应考虑满足城市景观要求,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沿街主要道路节点建筑应包括夜景亮化设计。建筑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建筑节能 |
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管理条例及办法执行。 | ||||||
日照间距 |
满足自身、周边现状及规划建筑日照要求。(众智软件核准) | ||||||
无障碍设计 |
高层住宅及公共建筑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相关要求。 | ||||||
遵
守
事
项 |
1、建设单位持本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勘测、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实测1:500地形图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实测图要如实反映规划范围内及周边30—100米范围内地形地貌;四至界线的位置、坐标;建构筑物位置、性质、层数;市政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的种类、等级和管径;现状和规划道路中心线、红线的位置、坐标。报审方案不得少于2个,并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2、市政、环卫、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绿地等均需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辖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明确无偿移交的具体项目,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厕、菜市场、幼儿园等)。物业用房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充电桩配建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3号和《蚌埠市区电动非机动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意见》蚌创城办字(2016)12号文执行。 4、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光伏发电的建设要求,并满足环保、消防、交通、水利、人防、航空、通讯、抗震、安全生产(工业项目)等各项法规和设计规范,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符合《蚌埠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 5、本设计条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随条件背面附图一份,图文相符方为有效。 6、本规划设计条件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7、本规划设计条件由蚌埠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