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承办本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工作。
办公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三中西巷
负 责 人:何军
联系电话:0552- 7138675
邮政编码:233000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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