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峻枫解读《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2 16:18来源: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制度建设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峻枫就此政策进行解读。

问:二次供水的主管部门是谁?

孔峻枫: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问: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谁负责?

孔峻枫: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产权人或受委托的维护管理单位负责,在实际中就是蚌埠中环水务公司及物业部门负责维护。

问:由物业或自主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怎样移交给供水公司?

孔峻枫:产权人(或建设单位)将既有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委托城镇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管理的,经市城市管理局和蚌埠中环水务公司认定符合移交委托条件的,或整改验收合格,符合移交委托条件,蚌埠中环水务公司方可予以接收,并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条件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蚌埠中环水务公司等相关单位制订。

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由谁负责?

孔峻枫:既有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具体方案,筹集资金,按照统一计划、分批开展、限期移交、集中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指导和监督。

问: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呢?

孔峻枫:蚌埠市城市管理局0552-312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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