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电瓶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时代的发展,共享单车在便民的同时,也逐渐引发了一系列市容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立足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电瓶车)的管理,多措并举整治共享单车(电瓶车)乱停放现象,引导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常态化组织我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参加共享单车治理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共享单车运营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商讨解决办法,征求管理意见、建议。要求运营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科学划定停车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停车警示标语,科学投放车辆,增加管护人员,对车辆进行日常转运、摆放、维保,及时检修、及时清洗擦拭车身灰尘,定期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一步提高清运频次,对共享单车(电瓶车)乱停放等违规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推动共享单车(电瓶车)规范有序使用、停放、管理。二是将共享单车管理纳入数字城管监管范围,及时把采集员巡查发现的问题派发给共享单车企业。共享单车企业收到问题并处置完成后,再把完成情况反馈回数字城管系统,实现共享单车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网格队员在每日巡查中,一旦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现象,对于乱停放数量少的,采取现场纠正,搬移到规范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对于乱停放数量较多的,及时联系共享单车企业处理,对处理不及时的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暂扣处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杨宇
联系电话:0552-713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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