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实施“简证快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乡街(景区)执法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及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创优一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实施“简证快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4年8月7日
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实施“简证快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及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探索将信用激励应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让守信主体更好地享受到信用红利,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沟通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营造诚信、自律的社会信用环境,形成全社会讲诚信、用信用的氛围,将诚实守信原则引入住建领域行政审批工作中,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单位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在“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简证快办”,实现“减时间”、“减材料”,进一步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最大程度上便民惠企。
三、服务对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无不良记录的各类市场主体。
四、实施步骤
(一)适用范围
“简证快办”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事项。
(二)办理过程
申请人在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经工作人员现场查询,申请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符合规定许可条件的,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后,我局可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并按规定核发《蚌埠市城市道路占用许可证》。
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者不符合“简证快办”条件的,应提交许可事项目录清单里的所有材料,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符合许可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核发《蚌埠市城市道路占用许可证》。
申请人存在弄虚造假或不履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被依法纳入信用监管平台,该申请人申请同一事项将不再适用“简证快办”的审批方式。
(三)强化监管
许可证核发后,各乡街(景区)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应依法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经核(检)查申请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执法人员应上报我局,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存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责令申请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执法事项已赋权乡镇(街道)的,移交乡镇(街道)查处。
对首次和轻微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做好“简证快办”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执法中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简证快办”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简证快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政务服务、行政监管等方面,要求各相关单位、科室、执法中队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明确重点环节和领域,协调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掘诚实守信典范,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