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25 09:33 来源: 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陈伟、胡堂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延安路建筑大院小区、一建公司、实验楼拆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完善城市核心区或交通枢纽周边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建议契合龙子湖区发展新格局,反映市民心声,对完善城市核心区居住环境具有积极意义。2023我区已启动胜利路北侧,火车站南侧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目前征迁工作有序推进所有协议签定即将完成

建议延安路建筑大院小区、一建公司、实验楼等3个小区征迁对改善周边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领域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积极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 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人:沈家顺

联系电话:0552-3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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