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陈伟、胡堂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延安路建筑大院小区、一建公司、实验楼拆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完善城市核心区或交通枢纽周边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该建议契合龙子湖区发展新格局,反映市民心声,对完善城市核心区居住环境具有积极意义。2023以年,我区已启动胜利路北侧,火车站南侧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目前征迁工作正有序推进,所有协议签定即将完成。
该建议中延安路建筑大院小区、一建公司、实验楼等3个小区征迁对改善周边居住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领域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积极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 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沈家顺
联系电话:0552-3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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