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25 09:37 来源: 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陈国辉委员:

提出的“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房屋与公共设施维护是小区运行的“免疫系统”,忽视日常维保,就是漠视业主生命安全,透支小区未来价值。龙子湖区经认真研究,实地调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厘清维保责任边界,从源头减少“推诿扯皮”。

针对房屋维修“不及时”问题,我区住建交通局严格依据《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厘清责任: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期满后共用部位从维修资金列支,专有部分及人为损坏由业主或责任人承担。接到相关投诉后由乡街现场速裁:属物业履约的限时整改,属开发商责任的函告督办,属维修资金范畴的指导申请主体启动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同时,将推诿扯皮行为纳入季度“红黑榜”考评,连续黑榜者将履行清退程序,确保诉求“接诉即办、定责到人”。

二、落实物业履约义务,把"日常维保"做成硬约束。

我区坚持“软硬并举”,既抓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又抓公共设施长效管护。一方面,督促企业配足人员,落实电梯、消防等专业设施委托维保;推动企业每年向业主书面报告设施运行情况并公示。今年以来,已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开展法规及安全培训3次,覆盖从业人员100余人,提升一线实战能力。另一方面,紧扣《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共收益反哺”原则,推行“台账+巡检+公示”全周期监管。指导企业建立设施养护台账,录入“珠城物业”平台;指导街道督促业主大会将广告、道闸等公共收益优先用于设施养护,账目定期公示,实现“有钱养、有人修、有人管”。

三、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物业日常维保“见实效”。

针对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痛点,我区深入开展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严查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瘫痪、电缆井封堵不严、墙皮脱落等问题。针对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消控室未按规定值班等问题,区消防救援局现已处罚物业企业12家。针对排查出的44个小区70处消防隐患,已全部责令整改。目前,已统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维修外墙空鼓、剥落面积约2935平方米。为缓解电动车充电难问题,新增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1150个;同时,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便民彩虹椅569个、晾衣架687个,切实提升居住舒适度。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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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管晖

联系电话:0552-303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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