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宇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专题研商,认为您的建议紧扣高层住宅“体量大、密度高、疏散难、扑救难”的特点,所指出的三类隐患均为当前小区治理的共性痛点,所提措施针对性强,对压实物业主体责任、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具有重要价值。现结合《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部门职能,答复如下:
一、聚焦设施维保,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消防设施监管力度的建议,我区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核心环节。我区将把消防楼梯通畅情况、常闭式防火门闭合状态、灭火器及消火栓系统完好性等纳入物业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物业立即整改;对因物业履职不到位导致消防设施瘫痪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移交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确保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二、攻坚通道治理,构建“劝阻—报告—执法”闭环
针对您指出的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区住建交通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一方面,责令物业对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划线标识管理,设置明显禁停标志,并探索在出入口设置可移动式阻车设施;另一方面,要求物业加大巡查频次,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严格执行“现场劝阻、张贴告知、上报挪车”流程,对劝阻无效的,必须第一时间抄报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执法清障及处罚。同时,将指导物业企业配合业委会深挖小区停车资源,通过盘活闲置空间、协调周边道路错峰停车等方式,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问题。另外,区住建交通局召开住宅小区侵占公共空间专项整治部署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公共区域乱堆放、违章搭建、毁绿种菜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清理。
三、深化宣传演练,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针对您提到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单一及特殊群体覆盖不足的问题,区住建交通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要求物业改变以往“贴海报、发手册”的单一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涵盖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技巧等内容的实战演练。特别是要联合社区网格员,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敲门行动”,进行“一对一”精准宣教,确保居民熟练掌握报警流程、逃生路线及初期火灾扑救技能,切实打通消防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大宣传引导,通过业主群、网格群新媒体发布火灾警示片等,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防范意识。
四、厘清职责边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高层住宅消防管理涉及多部门职责,区住建交通局将立足行业主管职能,严格区分监管边界,进一步联合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物业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全力筑牢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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