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9 15:58来源: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要职能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1、宣传、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2、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为本区域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1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产业扶贫中特色种养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19] 1号) 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门宝珠 0552-3034358 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18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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