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09:20来源: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区政府承办区第十八届人大次会议议案、建议共61件,承办区政协十届次会议提案93件,由于市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还未安排下来,暂无法统计和分办,待安排下来后我办将点对点进行对接分办。为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议案、提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履职,汇聚民智,反映民意,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答复需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回复。

二、明确节点,提高质量

各主办单位5月底前反馈初步办理意见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底扫尾办结,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经政府发文答复代表、委员。具体办理流程为:主办单位有办理意见后初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按其意见修改完善达到代表委员满意后,走区政府发文程序进行正式发文;之后主办单位将正式文件送达代表、委员并带回代表、委员签署的满意度征询表。各协办单位要主动对接主办单位进行答复(具体时间以主办单位意见为准)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答复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难以答复代表、委员的,主办单位应向分管区领导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区人大、区政协同意后,方可延期回复。

三、强化协调,提高满意度

各承办单位要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与单位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办理、一起督查。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了解意图,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属于职责范围内且有条件办理的,要抓紧落实。对办理确有困难的,要客观地加以解释说明,向分管领导报告,协调其他单位共同办理,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办复后需有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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