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1 10:01  来源:龙子湖区商务外事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9.20

21.0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3.98

公务接待费

29.20

17.0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的72.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包含龙子湖区商务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98万元,占1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09万元,占81.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9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应邀出国经贸洽谈。2017年安徽省蚌埠市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经贸洽谈和友好交流。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89万元,增长28.6%,增长的原因是1、参加徽商大会2、招待考察团。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8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83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局招商工作。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底,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商务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zhqs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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