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0 14:47  来源: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文化广电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编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成上级下达的城乡公共文化广电旅游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满足群众的需要。

3、做好区文化、广电、旅游场馆的建设、对外开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市、省、国家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活动,指导辖区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开展好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做好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开发,规范经营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6、配合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7、坚持群众社会化,争取上级和社会资金对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城乡设施。

8、根据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我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指导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

9、培育完善旅游市场,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10、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12、做好文化广电旅游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

13、完成市文化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决算和二级机构文化馆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文化广电旅游局游局

2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馆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74.1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74.1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1.24万元,增长596.63%,主要原因:一是大明文化园获中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50万;二是大明园企业获扶持资金530万;三是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补助60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3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4万元,占54.08%;事业收入26.28万元,占2.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8.9万元,占43.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7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9万元,占16.25%;项目支出1067.05万元,占83.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5.6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65.6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5.24万元,增长410.46%,主要原因:一是大明园企业扶持资金;二是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9.2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4.24万元,增长443.66%。主要原因一是大明园企业扶持资金;二是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5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24万元,增长364.45%。主要原因一是大明园企业扶持资金;二是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5.15万元,占9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9万元,占0.0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明文化园中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8.69万元,占21.25%;项目支出476.95万元,占78.59%。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8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7.18%,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大明文化园中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文化支出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其他文化与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0万元,本年支出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万元,比2016年增加0.75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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