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4 09:27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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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编制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成上级下达的城乡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满足群众的需要。

3、做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场馆的建设、对外开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市、省、国家举办的大型文化体育演出活动,指导辖区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开展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5、做好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开发,规范经营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6、配合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文化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7、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群众体育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城乡基层体育工作网络,指导培训群众体育骨干,抓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8、加强对竞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本着稳定重点,放开一般的原则,发展优势项目,带动一般项目。

9、加强对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调查研究,培养和发展体育市场,增强体育自我发展能力。

10、坚持群众体育社会化,争取上级和社会资金对体育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城乡体育设施。

11、根据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我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指导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

12、培育完善旅游市场,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13、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14、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15、做好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

16、完成市文化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

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馆

 

第二部分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05.6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05.6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89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大明文化园项目,共享书屋阅读建设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8万元,占29.3%;事业收入33.05万元,占3.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1.61万元,占6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03万元,占33.4%;项目支出736.61万元,占6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1.1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21.1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1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9.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0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47.42万元,占4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05万元,占5.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6.72万元,占48.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5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1.1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精简支出;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71.23万元。支出决算10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41.9%,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共享阅读建设资金增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精简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21.51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拥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功能科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99.8%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奖励金;公用经费23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61万元,比2018年增加127.81万元,增长457.4%,主要原因是大明园项目和共享书屋项目增加购买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文化旅游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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