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15来源: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东海大道1599号八楼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邮编:233000,电话:0552-30402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2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942条。其中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人事信息4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行政权力运行6条,招标采购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条,政策解读6条,监督保障6条。

(一)主动公开

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区图书馆、共享书屋等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创文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省文化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旅局主要领导多次现场观摩、视察和指导全区创文工作。

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认真配合上级机关做好执法检查活动。严格行政审批,及时依法办理申请事项。认真梳理安徽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认领事项113项,办理行政许可11件,其中新办网吧1家、网吧变更1家、新办出版物零售6家、娱乐场所延续换证3件。二是依法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管理,市文化执法机构开展多次执法活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编制辖区“六项机制”安全风险点清单,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多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三是文化市场管理稳定有序。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扫黄打非’”等工作,坚持一手抓市场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区文旅局与市文管局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4次,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建立了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审核和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要求各工作负责人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年底进行考核。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无

行政强制

 无

  无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13.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协调与报批程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准确分类选项、提升公开效果,进一步改进信息文风和工作作风,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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