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4:43来源: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子湖区非法卫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龙子湖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代)

                                        202443

 

 

 

 

 

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切实加强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下同)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不懈地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下同)制度。

一、工作目标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全国和省、市的要求,建立良好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确保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黑广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确保广播电视阵地的安全。

二、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措施和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打击“黑广播”的相关规定,协调解决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治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乡、街道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岳雪洁同志担任,负责全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与监督指导,以及联席会议协调,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区直部门、乡街、村居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综合协调工作。

(二)区政法委。负责将专项治理行动列入全区社会治理工作考评范围,指导、协调各乡街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不符合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性认证(CCC)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四)区公安分局。侦办或依法处理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处理专项治理行动中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指导、协调专项治理行动。

(五)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专项治理活动计划、安排、统筹、协调联络;加强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查处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境内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

(六)各乡和街道。负责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安装、使用环节的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对辖区内小区、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工作细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区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给有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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