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25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全域旅游,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更好发挥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创美好生活中的支撑作用,2024年11月下旬,我厅起草了《实施意见》。12月6日,分别征求了16个市局及机关各处室修改意见。12月12 日,我们对收集的16条意见逐一梳理,其中,采纳6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6条,并逐一作了沟通。12月16 日,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12月20日,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12月25日以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主要分六个部分26条任务举措。
一是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主要包括推进文物、革命文化、非遗、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以及文旅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等5项任务。
二是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主要包括优化全域旅游布局、突出全域旅游精品示范、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提升全域旅游服务品质、完善全域旅游基础设施等5项任务。
三是打造文化旅游支柱产业。主要包括实施重点项目牵引、市场主体培育、文旅消费促进、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推广等“五大行动”。
四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要包括打造一批文化名片和文化地标、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等4项任务。
五是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主要包括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文化惠民、文化精品打造等“三大工程”。
六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要素保障、加强统计监测、建强人才队伍等4个方面提出要求。
(政策咨询: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51-6282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