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13:41  来源: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8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负责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及全区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四)制订全区卫生行业的在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检查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对重大疾病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负责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八)组织指导区市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指导行业社团工作。

(九)贯彻执行上级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受理医疗争议,依法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审核。

(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及蔓延;会同民政部门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的救灾防病药品、设备、经费等。   

(十二)负责做好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实施以及考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五)原爱卫办职能划入卫生局负责。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

蚌埠市龙子湖区妇幼保健站

3

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卫生院

5

蚌埠市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蚌埠市龙子湖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579.0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579.0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6.82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治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管经费八十万元财政拨款,二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财政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56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2.16万元,占63.7%;事业收入444.29万元,占12.4%;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52.42万元,占2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56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万元,占76.6%;项目支出835.86万元,占2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82.3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282.3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1.67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治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管经费八十万元财政拨款,二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2.1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3.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6.77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一是治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管经费八十万元支出增加,二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1.67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一是治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管经费八十万元支出增加,二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0.11万元,占7.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877.05万元,占82.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35万元,占10.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一是治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管经费八十万元支出增加,二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等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2272.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预算执行中功能科目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6.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职业年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城奖金增加两个月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发生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减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减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卫生医院的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卫生医院的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7.6万元,支出决算为8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201520162017年度带薪年休假经费、创城奖金和综治奖金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功能科目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慢性病防治和儿童口腔干预项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四项手术补助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独保费和2016年上半年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筹资款配套资金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城奖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94万元,比2017年增加41.45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