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落实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子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
2 |
蚌埠市龙子湖区妇幼保健站 |
3 |
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卫生院 |
5 |
蚌埠市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6 |
蚌埠市龙子湖区新农合管理站 |
第二部分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968.1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968.1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0.9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3年度的综治等补发;二是各项中央级、省级拨款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9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98万元,占60.92%;事业收入129.99万元,占4.40%;其他收入1025.94万元,占34.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9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12.1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812.1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0.18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3年度的综治等补发;二是各项中央级、省级拨款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1.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少480.38万元,下降21.04%。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3年度的综治等补发;二是各项中央级、省级拨款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480.38万元,下降21.04%。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3年度的综治等补发;二是各项中央级、省级拨款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556.25万元,占86.36%;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30.37万元,占7.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36万元,占6.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延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1801.98万元,占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发2018年度双拥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上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24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去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工资列在此科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5.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9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卫生医院的财政投入;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4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卫生医院的财政投入;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药品零差率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9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年末结余本年度继续使用;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有结余;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功能科目调整从其他收入中列支。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17年儿童口腔干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7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独保费、一次性奖励、奖扶特扶等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2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疾控保健站人员的社保等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新农合人员工资社保等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文明创建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2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卫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5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2.59万元,增长73.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