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机构职能目录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 称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 1 | 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 委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 0552-3040236 | 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2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 | 委政策法规科 | 0552-3032552 | ||
3 | 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 委基层卫生科 | 0552-30340263 | ||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 4 | 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 委医改办 | 0552-3032552 | |
5 | 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 委医改办 | 0552-3032552 | ||
6 | 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委医改办 | 0552-3032552 | ||
7 |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 委医改办 | 0552-3032552 | ||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 8 | 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 区疾控科 | 0552-30402363 | |
9 | 指导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 区疾控科 | 0552-30402363 | ||
10 | 承担全区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 委应急办 | 0552-30402363 | ||
11 | 指导和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处置救援等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 委应急办 | 0552-30402363 | ||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 12 | 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上级安排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 委老龄办 | 0552-3040236 | |
13 | 组织落实上级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 委老龄办 | 0552-3040236 | ||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14 |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 委医政医管科 | 0552-3032552 | |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 15 | 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 委卫生监督科 | 0552-3032552 | |
16 | 协调配合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 委卫生监督科 | 0552-3032552 | ||
17 |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 区疾控 | 0552-3060556 | ||
(七)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 18 | 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 委医政医管科 | 0552-3032552 | |
19 |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 | 委医政医管科 | 0552-3032552 | ||
20 | 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和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等工作。 | 委医政医管科 | 0552-3032552 | ||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 21 |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 委家庭发展科 | 0552-3040246 | |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 22 | 指导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免费婚检等技术服务工作。 | 区妇计中心 | 0552-3055122 | |
23 | 组织开展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培养等相关工作。 | 委科教科 | 0552-3040226 | ||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 24 | 组织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 委中医科 | 0552-3040246 | |
25 | 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 | 委中医科 | 0552-3040246 | ||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26 | 组织、指导全区开展中国计生协“5·29”协会会员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咨询和帮扶计生困难家庭等活动;全面落实精神慰藉、健康关怀、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五项制度,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全覆盖。 | 委计划生育协会 | 0552-3040236 | |
27 | 持续开展流动人口系列服务活动;推动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镇办为村居计生专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计生特扶家庭综合保险,完善计生系列保险制度。优化实施贫困慰问、大病救助等项目,增进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 委计划生育协会 | |||
(十二)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子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 28 |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委老龄办 | 0552-3040236 | |
29 | 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委爱卫办 | 0552-3040226 | ||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30 | 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承办科室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