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落实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子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2 |
蚌埠市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蚌埠市龙子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卫生院(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防保站)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5 |
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龙子湖区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龙子湖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走深走实
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自身情况,开展特色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制定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拓展和延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压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完成基本公卫各项任务指标,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及上门服务,抓好工作落实,为老年人、慢性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特殊群体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业务培训强本领
加强对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重点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体检表填写规范、慢性病健康管理等全面培训,提高公卫专干人员及村医业务能力水平。
(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
通过配齐配强乡村医生,加大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培训,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五)加强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
2024年力争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基本标准,延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推荐标准。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六)健康口腔行动
龙子湖区2024年3-6岁儿童涂氟目标任务数为1650人,预计年底前完成一年二次的涂氟,6-9岁儿童窝沟封闭2400人,预计上半年全部完成。
(七)安心托育服务
按照任务要求,预计2024年3月完成新增托位60个,至6月新增托位200个,至9月新增托位300个,至11月新增托位400个及建设完成1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完成全年目标托位。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心托育集中宣传。
(八)完成区级疾控中心建设,提升区域内传染病快检应急能力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提高我区疾控技术力量,加强硬件建设,提升检测水平和检测效率。区疾控中心大楼已建成,目前在实验室装修改造中,预计2024年底投入使用。
(九)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及做好各项疾病预防监测工作。
(十)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通过推行预防接种提前预约享受免排队优先接种疫苗,门诊工作人员日常电话提醒、预约等方式通知居民接种疫苗,所有接种门诊周六均可接种,为上班的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十一)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为一进步提高全区群众的健康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促进我区广大群众对健康的广泛支持,定期开展健康巡讲及宣传卫生活动,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条件,以到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十二)加强母婴安全工作
强化母婴安全保障措施,规范实施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严格落实高风险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十三)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助推民生事项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据实施方案的各项管理和技术要求做好辖区内的助产机构、实验室检测机构和追踪随访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二是丰富宣传模式,多种方式开展健康宣教,为辖区孕产妇和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指导;三是定期开展对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的培训和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的指导和评价,确保我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十四)推进妇幼健康孕养育照护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妇幼保健专业力量,打造以区妇计中心牵头,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街计生协、辖区托幼机构共同组建的“孕养育照护工作小组”,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孕养育照护服务。工作小组通过定期开展健康宣教、育儿分享和亲子活动等方式,指导辖区的年轻父母科学进行孕期保健、婴幼儿养育照护,帮助其掌握家庭养育相关知识、方法和实操技能,提升我区优生优育健康水平。
(十五)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
预计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新增奖扶、特扶人员资格审核、系统录入。在9月底前完成奖特扶政策奖励兑现。
(十六)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工作
一是上半年完成2023年一次性奖励人员资金发放,二是7月份开展2024年一次性奖励人员申报待市级资金到位后完成奖励资金发放。
(十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清理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十八)强化卫生综合监督工作
持续对辖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专项检查,完成对医疗机构三合理专项检查自查,完成平安医院创建等市级科室下达的各项工作。
(十九)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继续推进我区医养结合机构的工作开展,为入院老人提供及时优质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 按照省级创建优质医养结合文件的要求,每年年中开展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参加创建,切实提升我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水平。
按时保质的完成季度国家医养结合系统和安徽省医养结合系统的填报工作。
(二十)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中医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医保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支持,更好满足居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十一)紧抓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督查力度。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巩固龙子湖区卫生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加强危化品行业安全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检查力度,确保托育机构的长期安全。
(二十二)持续推进信访安保维稳工作
强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群众信访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900.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收入预算29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2900.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0.8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减少2563.7万元,下降46.9%,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支出预算290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63.7万元,下降46.9%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143.2万元,占39.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757.5万元,占60.6%,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00.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0.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00.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2411.8万元,占83.2%;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6.3%。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0.8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563.7万元,下降46.9%,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2411.8万元,占83.2%;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安排2.6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安排163.7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8万元,减少11.7%,原因主要是工资有所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9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7万元,增加7.8%,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4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加7.6%,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安排6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5万元,增长10.4%,增长原因主要是系统维护费等有所上涨。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16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9.6万元,减少19.5%,减少原因主要是健康口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项目预算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2024年预算安排35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2.9万元,增长10.1%,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及东风中心非税收入纳入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2024年预算安排1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3万元,增长13.8%,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及卫生院新入职1人。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2024年预算安排237.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1%,增长原因主要是新进2名人员减少疫苗冷链储运费项目资金。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2024年预算安排126.75 20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2.4万元,减少39.4%,减少原因主要是妇计中心婚检孕优中心房租费、物业费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2024年预算安排26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6.2%,增长原因主要是每年提标5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 2024年预算安排3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40万元,减少88%,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了疫情防控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4年预算安排584.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8.6万元,增加15.6%,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特扶提标项目及奖励扶助人员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与2023年无变化。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安排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5.7%,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逐年调整。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安排10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3万元,增长49.9%,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安排74.14 6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9万元,增加21.3%,增加原因主要是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4万元,公用经费6.8万元。
(一)人员经费11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75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49.8万元,下降60.1%,下降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7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7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系统维护项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4_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
(2)立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 辖区260100人口,区级需配套12%。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265.2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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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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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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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_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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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1]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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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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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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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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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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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改善群众获得感受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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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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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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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3项工作完成情况 |
逐年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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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支出及时性 |
考核后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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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支出成本 |
支出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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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该指标不适用 |
该指标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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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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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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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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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意度 |
不断提高 |
2.“延安中心、治淮中心虚拟编制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虚拟编制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发放 。
(2)立项依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虚拟编制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发放。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2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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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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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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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延安中心、治淮中心虚拟编制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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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1]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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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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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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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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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目标1:虚拟编制人员工资发放 目标2:虚拟编制人员社保经费缴纳 目标3:虚拟编制人员公积金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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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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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护士人数 |
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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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人数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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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人员持证上岗,质量操作规范 |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护理质量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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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 |
按时支付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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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人员工资 |
严格按照人社局颁布的工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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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完成公卫工作 |
完成基本公卫十三项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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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人员稳定,提高公卫服务能力 |
严格按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完成公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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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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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员稳定,持续保障公卫工作有效开展 |
持续有效的开展公卫工作并逐年提高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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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对公卫服务的满意度 |
≥95% |
(二)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21.4%。增长主要原因是按人数增加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蚌埠市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8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省财政厅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2024_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65.20 |
2 |
2024_计划生育支出_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80.45 |
3 |
2024_计划生育支出_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
144.65 |
4 |
安心托育 |
50.00 |
5 |
村卫生室公用支出补助 |
9.60 |
6 |
村医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
10.38 |
7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60.00 |
8 |
计划生育家庭相关经费 |
20.94 |
9 |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 |
2.00 |
10 |
计划生育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 |
98.00 |
11 |
计生家庭奖励帮扶 |
54.00 |
12 |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
79.55 |
13 |
健康口腔 |
63.40 |
14 |
李楼乡计生专干正职待遇经费 |
14.50 |
15 |
上缴省人口基金 |
30.00 |
16 |
卫生城市创建经费 |
40.00 |
17 |
无偿献血补助 |
10.00 |
18 |
系统设施建设维护费 |
29.38 |
19 |
延安中心、治淮中心虚拟编制人员经费 |
220.00 |
20 |
疫情防控经费 |
360.00 |
21 |
银龄安康保险 |
10.00 |
22 |
专项业务费 |
23.00 |
23 |
健康促进示范区经费 |
10.00 |
24 |
慢病示范区工作经费 |
2.00 |
25 |
预防性健康体检 |
21.50 |
26 |
妇计中心婚检孕优中心房租费、物业费 |
33.49 |
27 |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 |
9.50 |
28 |
免费婚前检查项目经费 |
6.00 |
15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4-02-02.xls